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国家卫生镇活动的通知

  1.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爱国卫生工作成绩显著。
  2.爱卫会组织健全,镇政府主管领导任爱卫会主任,有长远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有检查、有总结。委员部门分工明确,各尽其职,责任落实。
  3.爱卫会办公室有专职主任,有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办公条件和经费;有健全的工作制,农村改水、改厕及除四害、健康教育等各项工作成绩显著。
  4.创建卫生镇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方案,措施得力,定期检查落实;创建工作以镇带村,整体发展。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二、健康教育
  1.有健康教育专(兼)职人员,工作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
  2.医疗卫生单位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医院门诊、病房有卫生知识宣传栏和资料,医务人员采用口头、文字、声像等形式向病人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
  抽查1所医院,查阅有关资料。
  3.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100%,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教案、有课时、有评价。
  抽查中、小学各一所,查阅有关资料;现场考查中、小学生各40名,健康知识及格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应分别达90%和80%以上。
  4.积极开展重点行业和人群的健康教育活动,推进“九亿农民健康教育行为”;职工和居民健康知识及格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分别达75%和60%以上。
  主要街道、中心区和各居委会设有固定的健康教育宣传栏或板报,定期更新内容,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抽查居民区和企事业单位各2个,查阅有关资料;现场考查职工和居民各20人,了解健康知识及格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
  5.广播、电视台(站)设有健康教育栏目,每周至少一次。
  6.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活动,镇辖区内无烟草广告。
  三、环境卫生
  1.有环卫机构,环卫人员经费、设备与本镇经济发展相适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市容和环卫管理法规。
  2.镇容环境整洁,街道路面平整,路面硬化率90%以上,排水通畅,无污水溢流;无暴露垃圾;无乱搭乱建,无乱设摊点,无占道经营;河道、水塘无污染、无悬浮物;施工场地设隔离护栏,文明施工;标语、广告牌设在指定地点。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