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重庆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发行方案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7]459号)
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重庆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发行方案的报告》(港信字[1997]第036号)及发行方案,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重庆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A股股票采用“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方式的函》(渝府函[1997]10号)收悉。经研究,你公司所报发行方案符合我会的有关规定,同意你公司采用“全额预缴款、比例配售、余款即退”发行方案发行重庆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A股)4500万股。每股发行收费0.10元。发行期间冻结资金的利息归发行公司所有。
请你公司在重庆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精心组织、稳妥操作,防止发行中的虚假申购,确保发行工作万无一失。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会发行部;7个工作日内,以正式文件将发行总结、验资报告、公证报告、申购配售磁盘报至我会发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