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分散式供水应根据旱情及日常水质监测资料进行定期抽查。
④运送和贮存的饮用水
每一批运送和贮存的饮用水均应监测(1)④中规定的指标。
(二)旱灾期间食品卫生与食物中毒处理
旱灾期间饮食的短缺是对灾民健康的重要威胁,由此带来的一系列疾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构成了危害灾民生命安全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须做好食品卫生监督,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1.救援食品的选择与要求
针对旱灾的特点考虑救援食品选择的原则
(1)在饮水水源尚未解决之前,最好选择含水分较多的定型包装的罐头类(包括蔬菜、水果)食品、瓶装饮料、袋密封食品。这些食品的防污染作用和卫生质量的稳定性好,某些能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并可以补充一定的饮水问题。
(2)清洁的瓜果蔬菜。瓜果蔬菜能够提供维生素等营养物质,而且水分含量较多,也可缓解饮水缺乏的困难。尤其在干旱炎热的气候条件下,瓜果蔬菜是比较好的救灾食品。由于灾区缺乏清洁用水,食品很难做到洗净消毒,所以,在洗净消毒后经严密包装或放在清洁消毒的容器中再运往灾区,有条件的应使用冷藏车运输,在灾区直接食用。
(3)其他不易被污染和微生物不易生长繁殖的食品,如蛋类、奶粉、大蒜等具有防治肠道传染病的作用,适于灾区群众食用。
(4)紧急救援食品除粮食外,适当提供些豆类制品,既可补充蛋白质,亦可补充一定的热量和矿物质,既防止营养缺乏病的发生,也易于保存食用。
(5)食品(米或面)的供应量男性应不低于470—650g/人.日;女性380—530g/人.日;孕妇430—570g/人.日;乳母600—740g/人.日为宜(见附录6、7)。
(6)食品必须保证卫生质量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规定,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禁止用有毒有害或不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
(7)食品运输设备要求专用,食品不得与有害物质和不洁物混装。
2.食物中毒预防处理
(1)教育群众不要随意采摘野菜、野果食用,以防误食野生植物中毒死亡。
(2)教育群众不要食用病死及死因不明或腐败变质的畜、禽肉。防止细菌性食物中毒。
(3)教育群众科学用水,避免交叉污染,不应将洗涤完食物或餐具的水,再做他用。
(4)保证餐具卫生。
(5)救援食品应尽量采用定型包装食品、瓶装水,如罐头类(包括蔬菜、水果)食品,可有效补充饮水和各种营养物质。
(6)加强灾区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执法力度,杜绝灾区的食品卫生违法行为。
(7)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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