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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立即组织灾区医科院校师生积极参加防病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教育部关于立即组织灾区医科院校师生
积极参加防病防疫工作的紧急通知
(1998年8月19日)


  今年入汛以来,长江、松花江、嫩江、珠江、闽江等流域发生了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洪水,给当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们已取得了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的伟大胜利。
  目前,上述江河流域的广大军民正团结拼搏,严防死守,誓夺抢险抗洪斗争的最后胜利。
  大灾之后,易有大疫。如何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不仅关系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危,而且也关系巩固抗洪抢险的成果和社会安定。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当前灾区的防病防疫工作。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几次指出,一定要积极防治,绝不能让疫情蔓延。朱镕基总理近日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对救灾防疫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出了紧急通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又于17日晚连夜召开会议,检查全国救灾防病防疫工作落实情况。在此情况下,灾区的高等学校特别是医科院校的师生,要积极响应江总书记的号召,积极参加灾区的防病防疫工作,并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此,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接到本通知后,请上述各省、自治区教育委员会,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部署,立即组织本省(自治区)内医科院校的师生,以防病防疫小分队等多种形式,迅速奔赴第一线,参加防病防疫工作。参与此项工作的师生,必须有校、系一级的领导带队。
  二、医科院校参加防病防疫工作的师生,在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可主要从事下列工作:积极参与防病防疫的宣传工作,以印发文字材料、现场讲解和示范等多种形式,向灾区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普及防病防疫基础知识;在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疫病监测、统计、报告工作;协助当地主管部门,动员灾区广大群众搞好环境卫生,清除疫病发生条件,做好消毒、杀虫、灭鼠等方面的工作;配合专业卫生人员,保护好水源,加强对饮用水的保护消毒工作,做好食品卫生监督工作;认真完成当地卫生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省(自治区)教委和有关院校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此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参加此项工作的师生,可以定期进行轮换。在时间安排上,要服从当地防病防疫工作的需要。由此产生的学生学业安排问题,请省(自治区)教委和学校研究,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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