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表内“个人所得税”包括在涉外企业的外籍人员和中方人员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按其所在企业或行业来划分统计。划分不清或报表中未列项目栏的,本表暂统计在“个人”项。
由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实行银行统一代扣代缴,暂无法区分外国人(或港澳台个人)和国内个人,故对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本表不反映。错填一项扣二分。
(二)表间关系审核
1.本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栏的合计数,应分别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累计数相等。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进口货物税收”项目合计数,应小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中“进口货物增值税”、“进口消费品消费税”两项目的合计数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进口货物税收”项目的增值税数,应等于《增值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进口货物增值税”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两栏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4.本表“进口货物税收”项目的消费税数,应等于《消费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进口消费品消费税”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投资企业”两栏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5.本表“出口货物退税”(含对涉外企业的“免、抵调减增值税”)项目的增值税数,应等于《增值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出口货物退增值税”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两栏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6.本表“出口货物退税”项目的消费税数,应等于《消费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中“出口消费品退增值税”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两栏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7.本表“个人所得税”栏的合计数,应等于《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个人所得税项目的“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两栏之和;应小于《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中个人所得税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表八:《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
本表审核
1.表内“港澳台同胞”栏包括华侨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内。错填扣二分。
2.表内“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涉外个人经批准取得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收在《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一律统计在“港澳台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栏。错填扣二分。
3.表内“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包括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及个人储蓄存款的利息所得。错填扣二分。
4.一般情况下,本表“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项只在“合计”栏有数;其税额(包括转包、转租)在《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应按企事业单位原有企业类型填列,分别统计在“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栏。错填扣二分。
5.本表“合计”栏合计数,应等于《税收收入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总表》中“个人所得税”项的合计数。错一项扣二分。
表九:《纳税登记户数统计年报表》
本表审核
1.国家税务局系统、地方税务局系统须按各自实际征收管理的范围分别统计登记户数和纳税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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