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本表个人所得税合计数,应与《个人所得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的税额合计数相等;但大于《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的“个人所得税”合计数。错一项扣四分。
6.本表“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两栏总计之和,应等于《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的合计数。且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各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两栏之和,应分别等于《涉外税收税额统计年报表》相关各税种的合计数。错一项扣四分。
个别地区涉外个人办的企业在工商登记时,其企业类型注明为“私营企业”或“个体经营”的,也一律归口统计在相关“港澳台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栏。
表二:《税收欠税分项目统计年报表》
本表反映报告期末的实际欠税余额,包括本年新欠和3年(含)以内陈欠,不包括经批准未到期的缓征税款。
本表审核
1.本表合计及分税种欠税数,应与《应征、欠缴、呆帐、在途、查补税金明细年报表》中各相关项目的“欠缴税金期末余额”的“往年陈欠”、“本年新欠”两栏之和对应一致。错一项扣二分。
2.表内“国内增值税”项目各栏的欠税余额,应分别大于或等于国内增值税下各项目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3.表内“国内消费税”项目各栏的欠税余额,应分别大于或等于国内消费税下各项目之和。错一项扣二分。
表三:《增值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
(一)本表审核
1.表内的“国内增值税”及其分行业、分品目细项不应扣除出口产品退税,错一项扣二分。
2.对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调增的增值税,本表暂统计在国内增值税的“其他企业”大项内。错一项扣二分。
3.本表“出口货物退增值税”项目包括对出口货物办理的退库增值税和实行“免抵退”办法直接调减的增值税两部分。该项目应按出口退税企业的企业类型划分填列,且用负数表示。错一项扣二分。
4.表内“发电”、“供电”、“煤气”项目在“私营企业”、“个体经营”栏应无数。错一项扣二分。
5.海关对外籍人员(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携带物品所征收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应统计在“进口货物增值税”项目的“港澳台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栏。错一项扣二分。
(二)表间关系审核
1.表内“进口货物增值税”项目的合计数,应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中“进口货物增值税”合计数对应相等。错一项扣二分。
2.表内“出口货物退增值税”项目(含免、抵调减增值税)的合计数,应等于《入库税金明细年报表》中“出口货物退增值税”与“免抵调减增值税”两项目之和;应大于《提退税金明细年报表》中增值税的“出口退税”数。错一项扣二分。
表四:《消费税分企业类型统计年报表》
(一)本表审核
1.表内的“国内消费税”及其分行业、分品目细项不应扣除出口消费品退消费税。错一项扣二分。
2.本表“出口消费品退消费税”应按出口退税企业的企业类型划分填列,且用负数表示。错一项扣二分。
3.海关对外籍人员(包括华侨、港澳台同胞)携带物品所征收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应统计在“进口消费品消费税”项目的“港澳台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栏。错填一项扣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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