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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广发证券公司最高拆借资金余额和最高债券回购资金余额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广发证券公司最高拆借
资金余额和最高债券回购资金余额的通知
(银货政[1999]163号 1999年11月22日)


广发证券公司:
  根据《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银发[1999]288号)和你公司增资扩股的实际情况,现核定你公司最高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分别为12.8亿元,最高债券回购融入、融出资金余额分别为12.8亿元。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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