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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业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深圳鹏基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业控股有限公司收购
深圳鹏基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批复
(证监发行字[1999]147号 1999年11月18日)
深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深业控股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鹏基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有关问题的请示》(深府[1999]18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深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业控股”)向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深圳鹏基实业有限公司40%的股权。该项收购完成后,深业控股持有深圳鹏基实业有限公司40%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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