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万州商业银行全额动用存款准备金的批复
(银货政[1999]174号)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
你部《关于万州商业银行继续动用存款准备金的请示》(渝银发[1999]34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万州商业银行全额动用存款准备金,期限一年,专项用于个人储蓄存款兑付。
二、你分行要督促该行进一步采取增加存款、清收债权、提高资产流动性等有力措施,在动用存款准备金期间,其所筹措的资金在保证存款支付后,要全部用于补充存款准备金,动用期满后,该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账户余额须达到规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