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
抚州证券营业部迁址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1999]140号 1999年11月19日)
南昌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
你办《关于转报江西江南信托抚州证券部申请补办开业手续及迁址的报告》(赣证办[1999]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抚州证券营业部由江西省临川市黄巢路37号迁往丰城市解放南路38号,并更名为“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丰城证券营业部”,迁址后不得在原址继续办理证券业务。
二、请你办督促江西江南信托投资公司做好现有客户的转移工作,本着自愿的原则就近妥善安排,保证社会的稳定。
三、请你办参照《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同城迁址审批工作的通知》(证监机构字[1999]92号)及有关文件要求,对拟迁新址的场所、设备、安全等状况进行现场核查。迁址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