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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方案的函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报送国家药品监督
管理局所属科研机构转制方案的函
(国药管办[1999]395号)


科技部:
  按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有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指示精神以及科技部的工作部署,我局认真及时地对代管的直属科研机构的体制改革予以指导,4个直属科研院所则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探索改制方向并充分听取科技人员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初步拟定了改制方案并正在落实: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拟转制成为国有全资的科工贸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天津药物研究院已确定与天津市医药集团联合,成为该集团公司的技术开发中心;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拟进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医药研究开发中心进入北京市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以上4个科研单位的基本情况、转制方向和我局有关政策建议一并函告如下。
  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
  基本情况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是一个综合性和应用开发型医药工业研究单位,该院1997年被国家科委列为全国科研院所改革试点单位之一,1998年以来,根据国家对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体制转换的要求和该院自身发展的需要,提出了“以科研为基础、以产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总体改革思路,已经迈出了关键性的步伐:(1)建立基金制,加大投入力度,增强科研后劲;(2)组建事业部,从体制和机制上促进科研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3)鼓励技术入股,成立项目公司,促进成果产业化。
  转制方向 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拟转制为国有全资的科工贸一体化的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其组织形式拟考虑为: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作为集团公司,重点建设市场研发、财务监管、技术创新和营销中心等系统并以控股或参股的形式来行使管理职能;现有的事业部或研究室作为集团公司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1)转制后的医药工业研究院为科工贸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集团,是一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具有现代企业制度的经济实体;(2)继续发挥和加强医药工业研究院的科研优势,完善集团的技术创新体系,成为具有国家级技术创新体系的骨干企业;(3)继续承担国家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成为我国医药科技进步的生力军;(4)继续发挥和加强该院对国内医药企业技术辐射的功能;(5)保持该院药物安全评价中心、药物筛选中心、医药信息中心、分析测试中心、包装材料中心等对行业的服务功能。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天津药物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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