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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全国主要农作物面积遥感解译实施细则(试行)

第六章 地面验证

  第二十五条 地面调查的目的与意义
  地面调查是农作物遥感面积监测精度控制的必要手段,因此各承担单位必须对所监测区域进行实地地面验证工作。
  第二十六条 地面验证准备工作
  地面验证的准备工作包括:
  1.工作区域内1:10万地形图的购置与准备;
  2.工作区域内TM影像、监测结果图的准备;
  3.调查方案的制定,包括调查路线的选取和调查样地的布设方案等;
  4.GPS、车辆等调查工具的准备。
  第二十七条 调查方法
  1.实地验证调查采用路线调查与图斑抽样相结合的方法:
  2.地面实地调查所抽取图斑的面积应占所监测区域面积的5%以上;
  3.选取的地面实地调查样地,应尽量均匀地分布于监测区域内;
  4.调查对象应重点突出,重点调查在室内遥感解译时不清晰的图斑和区域;
  第二十八条 调查内容
  农作物遥感面积监测地面验证的内容包括:调查点的位置(用GPS定位)、调查地点的照片、实地情况与室内判读解译结果的比较(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都各是什么)。填写实地调查记录(表四),并编写实地调查报告:

第七章 面积量算

  第二十九条 投影转换
  判读结果采用正轴等面积双标准纬线割圆锥投影,即ALBERS等积投影,投影参数为:
  中央经线: 东经105°
  南标准纬线:北纬25°
  北标准纬线:北纬47°
  椭球体: Krasovsky
  (克拉索夫斯基椭球体)
  第三十条 县(市)行政边界的套合
  1.县(市)界以1:10地形图为基础,参照最新出版的中国行政界限图,修正县(市)的行政边界。
  2.各县(市)的属性代码按照1999年3月18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中规定的各县数字码,并加入新字段:
  3.县(市)行政边界图采用第二十九条中的ALBERS等积投影。
  4.县(市)界与判读结果的套合,在ARC/INFO环境下,使用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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