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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宣传提纲

  1、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炭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手抓,并有专人负责。要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作用,形成党政负责,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局面。要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总体推进。
  2、要加强对宣传活动的检查指导。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炭管理部门、煤矿企业的主要领导要深入基层,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推广成功的做法和经验。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宣传口号
  热烈祝贺《煤矿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 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热潮。
  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贯彻《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促进煤矿安全稳定好转。
  加强煤矿安全监察,避免煤矿伤亡事故。
  加强安全监察,促进安全管理。
  依法强化煤矿安全监察,坚决查处安全违法行为。
  提高法律意识,增加法制观念,学好用好《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依法监察,依法行政。
  加强社会监督,建设一支高效、公正、廉洁的煤矿安全监察队伍。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
  严禁独眼井开采。
  严禁擅自开采矿井保安煤柱。
  严禁采用危及相邻煤矿安全的危险方法进行采煤作业。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煤矿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井必须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计划。
  矿井必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
  矿井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设备、器材、仪器、仪表和防护用品。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煤矿职工不得上岗作业。
  煤矿企业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
  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如实报告,严禁隐瞒、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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