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开展学生饮用奶及学生集体
用餐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卫法监发[2000]4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中小学生的营养水平,同时促进奶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农业部、国家计委、教育部、质量技监局、轻工局和我部于2000年8月29日联合发出《关于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知》,计划通过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向在校学生提供由定点企业按国家标准审查的学生奶。学生集体用餐一直是我部监督检查的重点,为保障此计划的顺利施行,预防学生集体餐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试点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实施,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与协作,积极参与“学生饮用奶计划”的落实。
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历年来学生集体餐中毒事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乳及乳制品卫生管理办法》、《乳品厂卫生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切实方案,加强对学生奶、供奶企业及学生集体用餐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学生奶、供奶企业、学生集体餐生产经营者要依法查处。已开展学生饮用奶试点工作的省市还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向当地“学生饮用奶计划”办事机构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