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
环境监督管理严防污染事故的紧急通知
(环办[2000]138号 2000年12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
二00一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为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止重大污染事故的发生,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安宁的元旦、春节,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通知如下:
一、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重点排污单位的监督管理,严禁违法排污。对生产使用、经营、贮存、运输有毒有害化学品的单位要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排除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隐患。
二、各级环保部门要制定重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元旦、春节期间要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环境监测、环境监理部门要做好应急监测、监控的准备,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赶赴现场,准确掌握污染事故的真实状况,并妥善控制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