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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2001年农业税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全面加强农业税收宣传工作。农业税收宣传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突出重点。不仅要宣传纳税人依法纳税和征收机关依法征税,还要突出宣传保护纳税人的权益。2001年农业税收宣传工作的重点是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征管。各地要利用税收宣传月,广泛宣传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和调整后的农业税政策,使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充分认识农村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及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牢固树立支持改革、依法纳税的思想观念,为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征管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氛围和条件。
  (二)建立现代化的农业税收征管基础档案。各地要结合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和农业税收征管信息化工作的开展,认真做好农业税基础数据的登记造册工作,尤其对影响农民负担水平的农业税计税土地、常年产量等要调查核实清楚,并建立起动态管理制度,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予以调整。要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农业税收征管基础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开发、利用农业税收基础管理软件,更新、配备计算机,建立起程序规范、数据完备、查询方便、速度快捷的现代化的农业税收征管基础档案,降低征管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三)注重农业税收工作的理论研究。税制改革和税费改革后,农业税收政策和农业税收征管体制将发生较大调整和变化。在新形势下,要把农业税收工作推向前进,必须搞好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把对有关农业税收工作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利于决策机关正确制定农村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税收政策直接关系农民负担状况和农村经济发展,注重农业税收工作的调研,就是要深入农村、到农民群众中去,研究历史、分析现状、发现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正确制定适合农村经济发展方向的农业税收政策,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四)重视农民来信、来访工作。各级征收机关要本着对农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和态度,认真做好涉及农业税收的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对农民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仔细倾听并研究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工作。对农民群众反映强烈且多次上访反映一直未能得到解决的重大问题,上级征收机关要加大直接查处的力度,并限期整改,保证给农民群众一个公正明确的交代。
  六、加强对农税干部队伍的培训和管理,全面提高农税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加强对农税干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广大农税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思想的侵蚀,切实提高农税干部队伍的思想素质。
  适应依法治税、依法行政和严格管理的要求,动员和组织广大农税干部加强对有关农业税收征管法规的学习,使广大农税干部对与农业税收征管业务有直接联系的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树立法制观念,自觉规范征税程序和行为,提高征管工作质量和水平。要根据农村税费改革和农业税收政策与征管业务的发展变化,利用不同形式,开展培训学习,切实提高农税干部队伍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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