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对外公布第三批对外经贸内部管理文件的通知
(〔1992〕外经贸法发第184号)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部公告1991年第2号》的规定,现决定对外公布第三批对外经贸内部管理文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这批对外公布的内部管理文件为十六个。文件目录和具体文件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二、今后一律以这次对外公布的内容为准。
三、这批内部管理文件在《国际商报》上对外公布,并作为对外经济贸易部规章。附件:如文
对外经济贸易部
一九九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对外经济贸易部对外公布第三批内部管理文件目录
1、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加强北方板栗收购、出口管理的通知
2、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察部、国家物价局
关于严禁收购和倒卖干茧的通知
3、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出口合同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
4、对外经济贸易部
关于加强外贸专用汽车管理的通知
5、对外经济贸易部
关于集中港区外贸出口物资铁路运输工作联系试行办法
6、对外贸易部、
铁道部关于利用从九龙回空车辆装运货物的暂行办法
7、
对外贸易部关于外贸物资实行跨省中转运输的几项原则要求
8、
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更改使用合同编号中供货国别代号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