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公安部关于抓紧建立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系统安全管理
  对使用该系统的人员应严格考核,考核合格后发给《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卡》。人员调动或因其他原因离开该岗位时,应及时收回管理卡,并在系统中注销该人员管理卡号。
  (二)环境安全管理
  省级公安机关应根据小型计算机对温度、湿度、电源的要求,对机房进行改造。为了数据安全,地(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用于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的计算机,应尽量保证专用,并放置在安全的环境中。无关人员不得使用。
  (三)运行管理
  为使各级公安机关能及时更新、查询各种数据,省级公安机关的小型计算机、WEB查询服务器应保证24小时开机,并使其处在正常工作状态。为使地(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数据库中的数据及时得到更新,联网的计算机每天应保证在工作时间(8小时)开机,并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一时无法实现联网的计算机,每周至少应向上级公安机关上报和下载一次数据。
  (四)网络(线路)保障
  对于具备数据专网的公安机关,应保障线路畅通;对于通过公安专线拨号联网的计算机,通信部门应协调专线使用时段,力争每天能安排不少于15分钟的时间与上级公安机关通信,以便数据得到及时更新与维护。
  (五)维护人员保障
  为使系统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各级公安机关应至少安排一名精通计算机的专业人员对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
  二、涉爆单位、人员信息的采集
  为使各级公安机关掌握最新的涉爆单位和涉爆人员信息,各级公安机关的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应将辖区内涉爆单位、涉爆人员基本情况,新增、变更情况及涉爆案件、涉爆事故等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数据库中。
  三、日常维护
  (一)日常备份
  系统维护人员应对数据库进行定期备份。建议每天进行增量备份,一周进行一次全备份。
  (二)灾难备份
  有条件的地方应考虑灾难备份,即备份的数据或用于备份的计算机应远离工作的计算机。

  附件二:

省级公安机关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硬件配置标准及参考报价




  序号  名称    性能        数量  参考价       合计
   1   数据库   Compaq
      服务器   AlphaServer/ES40
           2*CPU 677MHz,8M
           缓存,1GB内存,
           1.44MB软盘,18GB*2
           硬盘,10/100自适应
           网卡,12/24.4毫米磁  1   ¥450,000     ¥450,000
           带机,600M/CDROM,
           15英寸显示器,键盘,
           鼠标,Tru64Unix操作
           系统。
   2   WEB服务器 Compaq PC服务器
           ML350P
           Ⅲ866,512M内存,   1   ¥30,000      ¥30,000
           18G硬盘,32CDROM,
           10/100自适应网卡,
           15″显示器。
   3   PC计算机 PⅢ800,64M内存,
           18G硬盘,15″显
           示器,10/100自适   1   ¥8,000       ¥8,000
           应网卡。(联想、方
           正、长城等)
   4   在线不间 在线式,3.75KV,   1   ¥22,000      ¥22,000
      断电源  1小时备机。(创
           统、秀康)
   5   打印机  票据打印机      1   ¥6,900       ¥6,900
   6   扫描仪  AGFA A4/USB接口    1   ¥900        ¥900
   7   IC卡座  握奇外置双卡座读
           写器(CRWVsd)    1   ¥600        ¥600
   8   IC卡   握奇8K智能卡
           (TimeCOS/PBOC For
           8K EEPROM)      4   ¥32         ¥128
  总计                                ¥518,528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