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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22号--关于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公告


  五、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一)考试大纲

  应考人员可于2007年4月在各考点购买包括考试大纲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内的《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依据该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二)考前培训

  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继续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

  我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我局的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进行相关宣传。
  考前培训举办单位视情况确实需要聘请我局人员进行授课的,应当在2007年6月1日前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请求,由我局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六、关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事宜

  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除下述规定外,按照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0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报名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至6月10日;

  (二)获准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报考人员应当于2007年11月2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特此公告。

  二○○七年二月九日

  附件:1.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略)

  附件2
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北京市考点
  承办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张伯友、郝 青
  电  话:010-84080095
  传  真:010-84080096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层
  (邮编100009)
  沈阳市考点
  承办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薛 军、张 驰
  电  话:024-86916030、024-86916031
  传  真:024-86916031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邮编110032)
  南京市考点
  承办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联 系 人:于淦群、王 忠
  电  话:025-83279980、025-8327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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