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试验是在接近药品的实际贮存条件下进行的稳定性试验,为制订药物的有效期提供依据。
此外,有些药物制剂还应考察使用过程中的稳定性。
稳定性研究具有阶段性特点,不同阶段具有不同的目的。一般始于药品的临床前研究,贯穿药品研究与开发的全过程,在药品上市后还要继续进行稳定性研究。
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仅为中药、天然药物注册进行稳定性研究的一般性原则,具体的试验设计和评价应遵循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二、稳定性研究实验设计
稳定性研究实验设计应根据不同的研究目的,结合原料药的理化性质、剂型的特点和具体的处方及工艺条件进行。
(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
影响因素试验可采用一批小试规模样品进行;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应采用3批中试以上规模样品进行。
(二)包装及放置条件
加速试验和长期试验所用包装材料和封装条件应与拟上市包装一致。
稳定性试验要求在一定的温度、湿度、光照等条件下进行,这些放置条件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到药品在贮存、运输及使用过程中可能遇到的环境因素。
稳定性研究中所用控温、控湿、光照等设备应能较好地对试验要求的环境条件进行控制和监测,如应能控制温度±2℃,相对湿度±5%,照度±500lx等,并能对真实温度、湿度与照度进行监测。
(三)考察时间点
稳定性研究中需要设置多个时间点。考察时间点的设置应基于对药品理化性质的认识、稳定性变化趋势而设置。如长期试验中,总体考察时间应涵盖所预期的有效期,中间取样点的设置要考虑药品的稳定特性和剂型特点。对某些环境因素敏感的药品,应适当增加考察时间点。
(四)考察项目
一般情况下,考察项目可分为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几个方面。
稳定性研究的考察项目(或指标)应根据所含成份和/或制剂特性、质量要求设置,应选择在药品保存期间易于变化,可能会影响到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项目,以便客观、全面地评价药品的稳定性。一般以质量标准及中国药典制剂通则中与稳定性相关的指标为考察项目,必要时,应超出质量标准的范围选择稳定性考察指标。
有效成份及其制剂应考察有关物质的变化。
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应关注其同类成份中各成份的变化。
复方制剂应注意考察项目的选择,注意试验中信息量的采集和分析。为了确定药物的稳定性,对同批次不同取样时间点及不同批次样品所含成份的一致性进行比较研究,是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