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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农业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7年1月10日前,协调小组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的实施意见》报送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1月底前,以成员单位联合发文的形式将《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实施意见》印发各地。

  (二)第二阶段:调研、实施阶段(2007年3-7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农业部要根据各地农时季节,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农村基层,专题调研当前农资打假情况,掌握农资打假的第一手资料,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三)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2007年8-10月)

  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检查各地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工作,重点是农资主产和主销地区。召开农资生产者、经营者、农民消费者和政府执法部门参加的座谈会,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根据农资市场监管现状,提出积极有效的监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强化对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将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四)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07年11-12月)

  总结各地工作情况,针对当前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于经实践证明比较有效的做法和经验,要积极推广。各部门于2007年12月15日前将本系统开展工作情况汇总后形成文字材料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在12月底前,协调小组将2007年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工作报送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

  结合各部门2008年的工作要点,在总结经验、整顿提高的基础上,研究部署2008年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工作。

  四、工作要求

  当前区域性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案件时有发生,农资市场秩序亟待进一步规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综治办、农业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和《任务分工意见》的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协调配合,狠抓落实,认真做好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工作。

  (一)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意见》和《任务分工意见》的精神,认真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各责任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决防止不落实甚至推诿塞责等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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