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推进,引导示范。优先在国家需求迫切、急需突破技术瓶颈制约的领域重点推进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强对科研活动的重视和投入。
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实力和水平,能够承担和完成国家重大科研任务。
整合资源,多方投入。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广泛吸引社会多元化投入,推动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
三、组织实施
(一)管理职责
1. 科技部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宏观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实验室总体规划和有关政策、办法等指导性文件,批准实验室的建立、重组、合并和撤消,组织实验室的评估和考核,通过有关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等方式对实验室予以支持。
2. 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或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是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部门实验室的运行和管理,组织实施实验室建设,并提供必要的支持。
3. 企业是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具体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日常运行,为实验室提供建设、运行经费及保障条件。
(二)建设方式和程序
1. 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建设采取定向委托和主管部门推荐、择优立项相结合的方式推进。
2. 科技部根据总体部署,制定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编写申请书,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科技部。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
3. 批准立项的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编制建设方案,通过可行性论证后进入建设期。实验室完成建设任务后,提出验收申请;科技部组织验收通过后予以批准。
4. 建立适合企业特点的评估办法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申请条件
1. 依托单位应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发展战略,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5年以上,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较强的综合科技实力,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2. 依托单位的科技投入较大,近三年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一般不低于5%,能够为企业实验室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行和实验费用。
3. 企业实验室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是集中依托单位精华力量、代表相关领域或本行业最高研究水平的科研基地;在重大关键技术创新或系统集成方面成果突出,能够承担和完成国家重大科研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