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关于编制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书的紧急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财政部、科技部对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紧急通知要求,请你单位于2月10日前,将经专家评审后,我委确定报送科技部的项目(具体项目名称另行通知),按要求将标准化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建议书(格式见附件),并附项目主要研究内容(200字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同时电话确认电子邮箱的寄达情况,其中电子文档名称为项目名称,逾期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
齐春辉,电话:010-82262903
电子邮箱:qich@sac.gov.cn
国家标准委计划和信息部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日
附件:
公益专项项目建议书格式
总体要求:
按照《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咨询委员会根据行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围绕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实际需求,提出专项经费项目建议,由总局审核后报送科技部、财政部。项目建议的要求是:(一)具有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指标;(二)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三)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层次区分清楚,避免重复交叉。
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单位为咨询委员会初步建议承担单位,并不代表项目最终确定的承担单位。故在建议书内容中间(第五部分除外),严禁体现编制单位的相关信息。仅在编写提纲的第五部分阐述承担该项目应具备的技术条件、科研能力和人才优势,承担单位的选择方式(择优委托或招投标),如为择优委托,则建议承担单位的名称及其符合前述条件的情况。
编写提纲:
一、 项目基本信息(单独一页)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建议经费(万元) │ │
├─────────────────────┼─────────────────────┤
│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划√) │ □择优委托 ;□招投标 │
├─────────────────────┼─────────────────────┤
│如果为择优委托,建议承担单位为 │ │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摘要 │(限300字以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