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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中华老字号”认定等工作的通知

  备注:申报“中华老字号”的单位除提交上表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是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对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确认);
  二是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三是获得商标注册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四是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财务章);
  五是历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的介绍和发展情况,并附创始人、传人情况及证明材料;
  六是历代传承的企业文化介绍和相关证明材料;
  七是企业获得的社会荣誉和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单位盖章)


  附件2:
地市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文件范本

[此处键入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名称] :
  根据《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中华老字号”认定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此处键入企业名称] 等[此处键入申报企业数量] 家企业申报材料报送你们。经调查核实,上述企业申报材料真实、可信。

  附件:1.[此处键入地市名称] 申报“中华老字号”汇总表
  2.申报企业材料

年  月  日
(盖章)

  附件3: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文件范本

商务部:
  根据《商务部关于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中华老字号”认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按照《“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的条件,经组织专家初审并公示,现推荐[此处键入企业名称] 等[此处键入企业数量] 家企业申报“中华老字号”。
  以上企业材料基本符合《“中华老字号”认定规范(试行)》要求,且公示无异议。

  附件:1.[此处键入省区市名称] 申报“中华老字号”汇总表
  2.申报企业材料

年  月  日
(盖章)

  附件4:
  省(区、市)申报“中华老字号”汇总表

┌──┬─────────┬───┬───┬────────────┐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品牌名│创立时│   注册商标情况   │
│  │         │ 称 │ 间 ├───┬───┬────┤
│  │         │   │   │商标名│注册类│注册时间│
│  │         │   │   │ 称 │ 别 │    │
├──┼─────────┼───┼───┼───┼───┼────┤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4 │         │   │   │   │   │    │
├──┼─────────┼───┼───┼───┼───┼────┤
│ 5 │         │   │   │   │   │    │
├──┼─────────┼───┼───┼───┼───┼────┤
│ 6 │         │   │   │   │   │    │
├──┼─────────┼───┼───┼───┼───┼────┤
│ 7 │         │   │   │   │   │    │
├──┼─────────┼───┼───┼───┼───┼────┤
│ 8 │         │   │   │   │   │    │
├──┼─────────┼───┼───┼───┼───┼────┤
│ 9 │         │   │   │   │   │    │
├──┼─────────┼───┼───┼───┼───┼────┤
│ 1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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