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相关制度,采取多途径、多方式加强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理论和技能的培养。开展中医临床人员中医经典理论培训。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与运行机制研究,探索中医专科医师培训制度。加强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开展检查验收工作。建设一批中医药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完成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和首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组织实施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
(五)加大科学研究力度,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
贯彻全国中医药科技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明确方向,促进中医药特色优势的保持与发挥。加强重大疑难疾病、常见病中医药治疗方案和“治未病”技术方法的总结研究,深入开展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经验传承的研究,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中医药项目、国家973计划中医理论基础研究专项的组织实施,实施国家重大新药创制专项,促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大力加强中医药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继续实施中医临床诊疗技术整理研究项目,落实中医临床适宜技术推广计划。加强中医药科技支撑能力建设,建设好一批中医药重点研究室,继续推动中医药科研实验室的评估工作。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管理改革,提高中医药科技的效率和效益。
(六)推动中医药立法工作
目前,中医药立法工作已经受到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受到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今年,要继续开展调研和论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国务院法制办做好工作,推动中医药法早日出台。继续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各地要结合地方中医药法规的贯彻落实,加大实施力度,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执法监督检查。加强“五五”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卫生、中医药等法律知识,提高全行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大力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实施《
中医药标准化发展规划(2006-2010年)》,逐步构建中医药标准体系。年内完成《中医内科名词术语》等23项国家标准制定,继续组织开展中医药名词术语、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各科病证诊疗指南和技术操作规范的编制工作,完成《中医内科病证诊疗指南》等50项行业标准的制定。开展中医药标准化人才的培训。
(七)继续加强中西医结合和民族医药工作
继续加强中西医结合工作。一是加强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完成第一批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任务,开展第二批建设工作。二是启动局“十一五”重点中西医结合专科(专病)建设。三是筛选、优化、推广一批中西医结合优势单病种诊疗规范。四是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举办西医师学习中医高级研修班。
贯彻第三届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精神,以发掘整理总结为基础,以人才培养为重点,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努力提高防病治病能力和学术水平,全面推进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有完整理论学术体系的,要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梯队,提高防治疾病能力;对有部分理论和丰富实践经验的,要规范升华实践经验,研究推广特色诊疗技术,整理和逐渐完善基础理论;对民间经验和验方、医学资料处在整理阶段的,要加强对民间经验和验方的整理;对尚待发掘整理的,要努力发掘。开展重点民族医医院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做好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民族医药发展关键问题研究”工作。继续做好民族医药本科教材编写工作。扩大傣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点范围,开展朝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试点。
(八)加强中医药对外及港澳台交流合作,推动中医药走向世界
扩大与政府间交流与合作,巩固和提高交流合作水平。加强政府间合作项目的协调,确保双边合作协议的落实。巩固与世界卫生组织合作成果。扩大与东盟、欧盟和非盟等国际多边组织的合作。积极参加国际卫生活动,发挥在有关国际传统医学的规则和标准制定中的应有作用。认真落实两部一局《
中医药国际科技合作规划纲要》,进一步推动中医药的国际科技合作。
组织开展境外中医药及各国传统医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研究,建设一批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基地,建立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专家库,实施中医药引智项目,加大外向型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渠道和网络,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加快中医药走向世界的步伐。组织制定《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十年规划(2007-2016)》,适时召开全国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会议。
继续推动新形势下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中医药交流与合作。
我还要强调一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去年,我们按照中央部署,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我们要以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为重点,稳步推动中医药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一是大力弘扬正气,宣传先进事迹,树立良好形象,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加强理想信念和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的经常性教育,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保持高尚道德情操,遵纪守法,拒腐防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三是强化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收支管理,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四是加强监督机制建设,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五是严格执行纪律,严肃处理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
同志们,在新的历史时期,饱经沧桑的中医药迎来了新的发展生机。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贯彻吴仪副总理重要讲话的要求,振奋精神、增强信心,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不断为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在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房书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