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为城市居民提供满意的中医药服务。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中中医药服务的政策,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要充分纳入中医药服务的内容。合理配置城市中医药资源,对于新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按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合理配置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和人员。政府举办的一级、部分市(地)辖区的二级中医医院可以转型为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针对社区居民的主要健康问题及疾病流行趋势,开展中医药预防、治疗、保健、康复和健康教育。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中医医院双向转诊制度,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中医药技术支持。要制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药物中药目录,研究制定基本医疗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规范和标准,建立社区中医药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标准。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吸引和鼓励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医药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继续开展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创建活动。
三是提高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继续实施《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2006-2010年)》。切实做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的实施,今年适当扩大省份,增加治疗人数,总结阶段性经验,研究制定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疗效评价标准。加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基地建设,探索总结综合防治示范区开展中医药服务经验。总结心脑血管疾病、病毒性肝炎、肾病、肿瘤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经验,针对重点病种,筛选、优化诊疗方案,形成规范并加以推广。继续开展氟骨症、矽肺等地方病、职业病中医药治疗工作,形成氟骨症中医药临床诊疗指南。继续加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及其它新发传染病中医药防治研究。组织开展急诊急救、医院感染管理和传染病防治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
(二)加强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能力建设
第一,努力增加经费,开展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中医药机构认真做好各项中医药服务。一是认真做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重点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我局于今年正式启动实施《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计划在“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强化中医临床科研能力,促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合理分布,突出中医药防治疾病的重点领域,在重大疾病、疑难疾病的防治研究上取得突破性进展,提高中医疾病防治和科技创新能力。对200余所地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进行建设,改善基础设施和医疗条件,使其成为规模适度、科室设置齐全、服务功能完善、人员结构合理、中医特色突出、专科优势明显、服务质量优良的现代化中医医院。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委的沟通,按照总体要求和部署,共同做好本地规划编制、项目遴选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今年中央将增加投入,实施一批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建设项目。在专科建设方面,开展中医专科重点建设、农村医疗机构针灸理疗康复特色专科建设、农村医疗机构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在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城市社区中医人才培养、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县中医院中医专科技术骨干培养、中医临床特色经典理论培训;在学科建设方面,开展中医优势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中医临床重点研究室建设;在中药配制方面,开展中医医院中药制剂室建设等工作。我局将会同财政部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做好项目总体规划方案。各地要按照要求抓好组织实施,通过建设,切实提高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能力。
第二,研究建立保持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评价机制。在中医医疗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都要通过研究,制定保持发挥特色优势的评价标准。首先建立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标准,对各级中医医院设备配置、科室设置、病房建设、人员配备、临床诊疗的中医内涵要有明确要求。当前,各地要根据我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意见》、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南和三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细则,认真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在实践中要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使其日臻完善。继续组织开展各学科学术现状、特色优势评价。
第三,要加大对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宣传,特别是对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和先进典型的宣传。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弘扬中医药优秀文化,提高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认知度。
(三)加强中医医院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当前各级中医医院特别是病房保持特色发挥优势不够,已是业内外十分关注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政府增加投入,改革体制机制,应用现代技术为中医药服务包括改革中药剂型等多方面努力。同时也需要加强管理,规范服务,促进特色优势发挥。要在医院管理年活动中,引导中医医院转变观念,坚持中医为主的发展方向,始终把保持发挥特色优势作为核心任务。大型综合性的中医医院要针对重大疾病、疑难疾病的防治,积极开展相应的科学研究工作,巩固和提高中医药在一些疾病或一些关键环节等方面的特色优势。加强病房中医药业务建设,在病房要选择一些中医药治疗具有优势的病种,探索主要应用中医药手段进行治疗的中医病房模式;积极开展传统中医诊疗中心建设工作;部分城市二级中医医院可向中医专科医院发展;县级中医医院要区别于县人民医院,走小综合、大专科的路子,以中医药为主要手段,为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要加强对中医医院院长的培训,明确院长的责任,改善医院管理,使中医医院姓“中”,院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中医医院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现代诊疗仪器设备。严格医疗服务规范,要按照中医理论审查内外、四诊合参、辨证施治,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要加强人员与技术的准入管理,规范中医医院和中医医师应用现代高新医疗技术的诊疗活动,应用高新医药技术的机构和人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应用中医药新诊疗技术的,也要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级管理。继续推行中医医院院务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规范医院收支管理,改革不适当的经济激励机制。根据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思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绩效考核,以调动积极性。在劳动人事分配、职称晋升等方面建立完善有利于保持发挥特色优势的机制。发挥中医药廉、简、便、验特点,继续办好惠民病房。
(四)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提高运用中医药防病治病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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