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育龙头企业和企业集群示范基地。要围绕农产品优势产业带建设,抓紧建立一批产业关联度大、精深加工能力强、规模集约水平高、辐射带动面广的龙头企业集群示范基地。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依托农产品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区域,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综合效益。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优先使用国内原料和机械装备。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龙头企业,以资本运营和优势品牌为纽带,盘活资本存量,整合资源要素,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与合作,组建企业集团,推进优势产品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势产业和优势区域集聚。鼓励有条件的龙头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争取上市融资,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强化公司责任,当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模范,不断密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把发展农村经济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任务,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发展农村各类中介服务组织。积极鼓励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和扶持专业大户和经纪人队伍,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跨区域经营,壮大自身实力,增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范围,认真总结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经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建立有序的行业自律机制,维护行业内企业和农户的合法权益。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为农户服务的各种服务组织。
(七)加强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各地要制定完善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结合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建设和龙头企业加工需要,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合理布局,建设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标准化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将推进“一村一品”纳入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使家庭承包经营的优越性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优势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提高农业的规模效益。鼓励和支持东部地区的龙头企业积极参与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到中西部地区建设生产基地,把当地的资源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经营优势。围绕基地建设,加强农田水利、土地整治、道路交通、流通设施、通讯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尽快建立并完善与基地生产相配套的信息化服务、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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