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三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的决定
(教督〔2007〕2号)
2006年,中、西部地区认真实施“两基”攻坚规划,扎实推进各项攻坚工作,“两基”取得新的进展。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83个县(市、区)通过省级人民政府的“两基”验收。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确认这83个县(市、区)达到现阶段“两基”要求,其中有15个县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复查。
在公布的第十二批实现“两基”的县(市、区)中,有18个需要复查的县。经审查,18个县全部消除了薄弱环节,通过复查。
现将第十三批“两基”县(市、区)名单和第十二批“两基”县(市、区)复查结果予以公布。希望已实现“两基”的县(市、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努力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义务教育质量。需复查的县要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教师短缺、办学设备不足的问题,两年复查仍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县,撤销其“两基”县称号。
附件:1.全国第十三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
2.第十二批“两基”县(市、区)复查结果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全国第十三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83个)
内蒙古自治区 8
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扎鲁特旗、扎兰屯市、阿荣旗、丰镇市、兴和县、扎赉特旗
黑龙江省 3
富裕县、拜泉县、林甸县
江西省 1
鄱阳县
湖北省 7
通山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利川市、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鹤峰县
湖南省 2
桑植县、保靖县
广西壮族自治区 11
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天等县、德保县、那坡县、乐业县、西林县、凤山县、东兰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
重庆市 2
城口县、巫溪县
四川省 8
黑水县、若尔盖县、道孚县、巴塘县、稻城县、喜德县、越西县、雷波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