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国家粮食局流通与科技发展司负责解释与修改。
附件:1.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建议书编写大纲
2.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 告编写大纲
3.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略)
4.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组建项目专家考评表(略)
附件1:
《国家粮食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组建项目建议书》编写大纲
中心名称
依托单位
主管单位
一、项目摘要(2000字左右)
二、项目组建背景与必要性
(一)本技术领域的确切含义
(二)重要性(中心所在行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中心所处技术领域在行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等)
(三)必要性(组建中心的需求进行分析,组建中心的意义)
(四)可行性(本行业、本技术领域组建中心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本单位已组建的同类省部级中心的情况等)
(五)预期经济效益及对行业进步的带动作用
三、国内外技术状况、发展趋势及国内外研究开发、生产、产业化发展现状
(一)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
(二)国外情况、国内情况及与国外的差距
(三)本领域成果转化情况与产业化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四)相关知识产权情况
(五)市场需求及效益分析
四、依托单位概况、已具备的基础条件和前期工作基础
(一)工程技术人才队伍(包括科研带头人情况)
(二)相关机构设置
(三)组建条件(包括本领域科研开发与产业化基础和特色、技术水平与优势、产业化业绩、具有市场前景的科研成果储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基础设施和设备等)
(四)研究开发活动状况及效益
(五)科研成果、专利发明及获奖、在研项目情况
(六)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合作
(七)国家、部门、省市地方的具体支持方式等外部环境状况
(八)已组建的省部级同领域中心或类似机构的运行情况(包括组建时间、运行管理状况、研发投入、重要成果、队伍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