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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印发《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3、加大资金保障

  (1)完善《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国家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投向,通过项目方式逐步向基层倾斜。推动基层特别使农村村级信息化基础设施改善,将公共商务信息服务辐射到村。

  (2)“十一五”期间,我国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将进入承前启后、快速发展时期,不仅已经建成的网站和数据库需要维护,而且尚有诸多的信息服务空白亟待填补,对资金的需求无疑会急剧增加,需要中央财政增加投入。

  (3)通过宣传引导推动方式,鼓励各级地方财政和商务主管部门设立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专项资金。加大对地方商务领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基础设施。

  4、做好基础保障

  加强商务领域信息化基础设施的调查统计工作。 “十一五”将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信息化基础设施调查统计工作并对外发布,以摸清家底,为科学决策服务。

  加强对各类商务人员特别是商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信息化基础知识培训。建立适应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的人才培训制度,采取远程教育、现场培训、研讨会等各种方式,为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人力资源保障。

  (二)重点工程

  1、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程

  为实现城乡协调发展,把公共商务信息服务推广到农村,“十一五”期间,将开展以广大农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以收集发布农村商务信息为方式,以促进农副产品和生产生活资料流通、发展贸易为主要目的,以公益性、非盈利性为基本特征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1)指导思想

  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宗旨,大力推进新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农村信息化应用水平,引导和方便农民推销农副产品,促进工业品下乡,方便农民购买质优价廉的生产资料和消费品,帮助农民增产增收。

  (2)主要任务

  --在商务部网站上建立“新农村商网”,以信息发布、咨询互动和交易对接三大功能为主要手段,整合发布农村、农民需要的政策信息和市场信息;同时设立“省市新农村商网”网页,收集和发布当地农村商务信息。新农村商网的信息内容以农村流通信息为主,同时与有关涉农部门开展信息合作,积极链接和推介各相关部门的农业生产、流通、科技、教育等信息,形成信息互补和共享,共同为新农村建设做贡献。

  --创办《新农村商报》,立足于商务,面向农村和农民,以“农村流通”为特色,推动商务信息到村到户,为我国广大农民提供有关农村市场和商务政策的资讯服务。通过及时、实用的市场信息和政策信息服务,帮助农民了解农产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产量、价格等生产和流通情况,协助解决农村市场信息不畅、农民买难卖难的问题,促进农副产品附加值提高和品牌培育,更好地引导农村消费和商品流通,促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商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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