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a:净资本比率=净资本/净资产×100%
三、证券公司治理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公司股东是否为实际出资人?
2.公司股东的实际情况是否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一致?
3.公司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最终权益持有人是否具备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公司是否存在高级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却变相任职的问题?
5.公司资产是否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
6.公司是否未对其股东进行长期股权投资?
7.公司是否未向其股东提供融资、融资担保、融资性交易或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
8.公司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或大股东直接干预公司日常经营的现象?
四、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公司是否按照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2.公司是否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和内部控制技术支持系统?
3.公司证券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否在人员、场所、账户等方面严格分开?
4.公司是否建立健全了合规经营的管理制度与机制,是否有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和人员履行合规检查等监控职能,能够实现对业务风险、合规风险等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确保公司依法持续合规经营?
5.公司是否建立健全净资本的预警与补充机制?
6.公司近一年是否未因内部控制不力而出现重大风险?
五、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公司近一年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客户资产的情况?
2.公司证券自营是否未超过规定的比例?
3.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合同签定、账户管理、资产存管、投资运作等方面是否规范运作?
4.公司财务指标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5.公司近三年是否因违法、违规经营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6.公司是否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的情形?
7.公司近三年是否曾受到自律组织的处分?
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是否曾受到金融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的处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是否曾受到自律组织的处罚?
六、证券公司执行信息披露制度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公司是否建立了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应制度,明确了负责信息披露的负责部门、作业流程和责任人,是否有指定了相应的高管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2、公司是否按照《
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71号)的有关要求,公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性分支机构、业务许可类型与产品、高管人员等信息;在公示信息发生变化后,能否及时予以更新。公司是否按照要求,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和必要的信息公示。
3、公司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履行了向投资者、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业协会等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4、公司如何确保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附2: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实施情况说明
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
重要提示:申请公司须对填报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并确认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申请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 (公司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
一、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客户资产的安全性及管理的透明性的基本说明
1.公司在报送申请材料前的一年内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情况,如存在说明清理过程和目前情况;
2.证券公司所有营业部是否实施统一的柜面交易系统;
3.代理客户业务与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是否严格分离,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是否严格分离;
4.是否建立相对独立的客户资金账户核算体系和独立的客户资金报告体系,做到客户证券账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清算备付金账户存在明确的勾稽关系;
5.客户资金集中管理机制清晰有效。是否建立权限集中的客户资金和账户管理体系,做到客户资金和账户管理授权清晰,责任到位,客户资金和账户的使用管理有明确的限制性措施;
6.是否取消现金柜台,对现金收支控制情况;
7.证券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收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是否除留足日常备付的部分外,实现了全额上缴;
8.前后和后台是否相分离,并由有效的集中监控体系进行监控;
9.监控系统、柜面系统、清算系统及财务系统是否具备并开启审计留痕功能;
10.中国证监会或证券公司所属的证监局是否可以随时知道证券公司所有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清算备付金账户的余额情况和每笔资金变动的明细记录,以及所有的客户资金明细;
11.是否具备网上另路查询系统,方便投资者个人查询本人资金账户的余额及资金流水;
12.券商柜面系统、清算系统和财务系统与存管银行系统数据是否能做到有效核对。
二、关于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具体实施情况以及能否完全落实七大体系、六大原则要求的说明。
三、公司关于本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的说明。(请附具体存管方案)
附3: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情况说明
重要提示:申请公司须对填报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并确认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申请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 (公司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
一、业务概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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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管理规模(│浮动盈亏(万│已实现收益│ 收益率(%) │
│ │ 万元) │ 元)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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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2) │ (3) │(4)=[(2)+(3)]/(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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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会计年│ │ │ │ │
│度年末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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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前│ │ │ │ │
│最近一个月│ │ │ │ │
│月末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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