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主管部门应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如银行贷款承诺、自有资金证明等)进行认真核实,并负责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
(四)请项目主管部门于2007年3月20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二)等一式三份(包括项目汇总表的电子文本)报送我委高技术产业司。
(五)此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发展改革委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审核后行文上报我委;此项工作职能属于省级经委(经贸委)的由省级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级经委(经贸委)联合行文报送我委;国务院有关部门、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申报。
(六)在项目主管部门申报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附件:一、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二、项目汇总表
二○○七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点
一、项目意义和必要性。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企业自主创新情况;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需要解决的基础设施瓶颈问题;项目实施对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等。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企业的主营业务;近二年的销售收入及利润;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等。
三、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建设主要内容,需增加的主要研究试验设施、仪器设备和相关支持软件等(含主要技术指标、功能);项目建设形成的研究开发、实验验证、设计仿真、工程试验等基础设施的主要作用与整体水平;企业现有支持配套条件;建设地点、建设周期等。
四、项目建设目标。项目建设达到的目标(具体到考核验收的条件和指标);项目建设对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预期发挥的作用等。
五、项目投资、进度安排。项目总投资和资金筹措方案(总投资、申请国家补助、地方配套、贷款、自筹);项目资金使用方案;项目进度安排等。
六、节能分析。按照《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