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放射卫生监督检查。
共检查新建、改建、扩建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1811项,放射工作单位16756家。
1.医用辐射机构。
(1)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共检查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1705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1280项,占75.1%;竣工后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1072项。
(2)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情况。所检查16196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15569家(占96.1%)设置辐射警示标志,10017家(占61.8%)已制订事故应急预案,已完成质量控制或放射防护检测的辐射装置21742套、占全部29388套的74.0%。放射工作现场操作人员共76666名;佩戴个人剂量计61020名,占79.6%。
从事放射诊断工作的15099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放射工作人员配备防护用品的单位数为13847家,占91.7%;为受检者配备防护用品的单位数为9559家,占63.3%(详见附件5)。
2.非医用辐射机构。
(1)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情况。检查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106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37项,占34.9%;竣工后放射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36项。
(2)放射卫生防护工作情况。所检查的560家核设施、核电站和γ辐照等非医用辐射机构中,541家(占96.6%)设置辐射警示标志,444家(占79.3%)已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放射工作现场共有操作人员7179名,佩戴个人剂量计6701名、占93.3%,完成5102名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培训,占应培训人员6261名的81.5%。
全年共完成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892人、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4532人、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209人,体检率分别为98.0%、93.1%、87.8% (详见附件6)。
3.放射卫生监督处罚情况。
共处罚1745家违法单位,其中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的1603家;罚款130家,罚款金额共61.5万元;责令停业12家(详见附件7)。
三、监督检查情况分析
(一)职业卫生。
1.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2006年检查发现,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定代表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或方案的用人单位数分别占检查单位总数的59.1%、54.8%、48.4%,与《
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初期的2003年、2004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1.1~16.4个百分点,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有所提高。从行业间比较看,化工行业好于其他行业,轻工行业较差。
2.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呈小幅增长趋势,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连年下降。
与近三年职业健康监护工作情况相比,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由2003年的50.4%逐步提高至57.6%、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由2003年的43.6%逐步提高至55.3%,呈缓慢的上升趋势,增长幅度较小。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率则由2003年的31.6%、2004年的35.9%连年下降至18.4%,突出反映劳动者流动性强、职业健康监护难以覆盖等问题。从2006年检查情况看,制药、化工行业好于其他行业,建材行业较差。在岗期间检出的9317名疑似职业病人多发于煤炭(占49.0%)、冶金行业(占26.0%);现有的69401名职业病病人中,也以煤炭行业(56.8%)和冶金行业(19.2%)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