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告
(2006年第47号)
关于发布《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中
“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修订内容的公告
为适应集装箱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规范大型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推动港口建设又好又快地发展,我部组织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对《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 “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进行了修订,修订成果业经审查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 局部修订(航道边坡坡度和设计船型尺度部分)中 “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同时废止。本次修订内容与《
海港总平面设计规范》(JTJ211-99)的保留部分配套使用。
“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解释。
集装箱船设计船型尺度
┌──────────────┬────────────────────┬───────┐
│ 船舶吨级 │ 设计船型尺度(m) │ 载箱量 │
│ DWT(t) ├───┬────┬────┬──────┤ (TEU) │
│ │总长L │ 型宽B │ 型深H │ 满载吃水T │ │
├──────────────┼───┼────┼────┼──────┼───────┤
│ 1000(1000~2500) │ 90 │ 15.4 │ 6.8 │ 4.8 │ ≤200 │
├──────────────┼───┼────┼────┼──────┼───────┤
│ 3000(2501~4500) │ 106 │ 17.6 │ 8.7 │ 5.8 │ 201~350 │
├──────────────┼───┼────┼────┼──────┼───────┤
│ 5000(4501~7500) │ 121 │ 19.2 │ 9.2 │ 6.9 │ 351~700 │
├──────────────┼───┼────┼────┼──────┼───────┤
│ 10000(7501~12500) │ 141 │ 22.6 │ 11.3 │ 8.3 │ 701~1050 │
├──────────────┼───┼────┼────┼──────┼───────┤
│ 20000(12501~27500) │ 183 │ 27.6 │ 14.4 │ 10.5 │ 1051~1900 │
├──────────────┼───┼────┼────┼──────┼───────┤
│ 30000(27501~45000) │ 241 │ 32.3 │ 19.0 │ 12.0 │ 1901~3500 │
├──────────────┼───┼────┼────┼──────┼───────┤
│ 50000(45001~65000) │ 293 │ 32.3 │ 21.8 │ 13.0 │ 3501~5650 │
├──────────────┼───┼────┼────┼──────┼───────┤
│ 70000(65001~85000) │ 300 │ 40.3 │ 24.3 │ 14.0 │ 5651~6630 │
├──────────────┼───┼────┼────┼──────┼───────┤
│ 100000(85001~115000) │ 346 │ 45.6 │ 24.8 │ 14.5 │ 6631~9500 │
├──────────────┼───┼────┼────┼──────┼───────┤
│ 120000(115001~135000) │ 367 │ 45.6 │ 27.2 │ 15.0 │ 9501~11000 │
├──────────────┼───┼────┼────┼──────┼───────┤
│ 150000 │ 398 │ 56.4 │ 30.2 │ 16.5 │ 11001~125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