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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连云港港码头靠泊能力核准的批复

交通部关于连云港港码头靠泊能力核准的批复
(交水发[2006]745号)


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连云港港码头靠泊能力予以核准的请示》(连港[2006]47号)、《关于补充上报连云港港码头靠泊能力核查相关材料的报告》(连港[2006]96号)收悉。经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云港老港区1#等20个泊位按照核准的限定条件减载靠泊超过码头原设计船型的船舶(见附件1),给予老港区8#等10个泊位3年缓冲期(见附件2)。
  二、港口经营企业对于通过核准超过原设计船型减载靠泊的泊位,应严格按照核准的限定条件、船舶靠离泊方案和应急预案等进行船舶靠离泊作业。
  三、港口经营企业对于给予缓冲期的泊位,应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一船一议”的方式报当地港口管理部门和海事机构审批,并在缓冲期内抓紧进行码头技术改造。
  四、港口经营企业应加强对码头设施的日常检测和维护保养,加强对港口航道、港池等水域地形变化的观测,并根据通航条件和船舶靠离泊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港口安全运营。
  五、你局和连云港海事局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船舶靠离泊作业和码头结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靠离泊码头限定条件核准表


┌───┬────┬───┬────┬──────────────────────────┐
│ 序号 │ 泊位 │原靠泊│核算靠泊│          限 制 条 件           │
│   │ 名称 │ 船 │船舶吨级├───┬────┬───┬────┬────────┤
│   │    │舶吨级│    │法向靠│ 离泊 │紧急离│允许最大│  泊位长度  │
│   │    │   │    │岸速度│ 风速 │ 泊 │ 吃水 ├────┬───┤
│   │    │   │    │(m/s) │ (m/s) │ 波高 │ (m)  │核算长度│解决方│
│   │    │   │    │   │    │ (m) │    │ (m)  │ 案 │
│   │    │   │    │   │    │   │    │    │   │
├───┼────┼───┼────┼───┼────┼───┼────┼────┼───┤
│ 1  │老港区1#│1万吨 │1.5万吨 │ 0.10 │ 17.2 │ 0.8 │ 8.64 │ 366  │与相邻│
│   │    │ 级 │  级  │   │    │   │    │    │泊位协│
├───┼────┼───┼────┤   │    │   │    │    │调  │
│ 2  │老港区2#│5千吨 │1.5万吨 │   │    │   │    │    │   │
│   │    │ 级 │  级  │   │    │   │    │    │   │
├───┼────┼───┼────┼───┼────┼───┼────┼────┼───┤
│ 3  │老港区3#│5千吨 │1.5万吨 │ 0.10 │ 17.2 │ 0.8 │ 6.64 │ 440  │与相邻│
│   │    │ 级 │  级  │   │    │   │    │    │泊位协│
├───┼────┼───┼────┤   │    │   │    │    │调  │
│ 4  │老港区4#│1万吨 │3.5万吨 │   │    │   │    │    │   │
│   │    │ 级 │  级  │   │    │   │    │    │   │
├───┼────┼───┼────┼───┼────┼───┼────┼────┼───┤
│ 5  │老港区5#│1万吨 │1.5万吨 │ 0.10 │ 17.2 │ 0.8 │ 8.64 │ 366  │与相邻│
│   │    │ 级 │  级  │   │    │   │    │    │泊位协│
├───┼────┼───┼────┤   │    │   │    │    │调  │
│ 6  │老港区6#│5千吨 │1.5万吨 │   │    │   │    │    │   │
│   │    │ 级 │  级  │   │    │   │    │    │   │
├───┼────┼───┼────┼───┼────┼───┼────┼────┼───┤
│ 7  │庙岭港区│7万吨 │10万吨级│ 0.09 │ 17.2 │ 0.8 │ 14.64 │ 784  │与相邻│
│   │29#、30#│ 级 │    │   │    │   │    │    │泊位协│
│   │    │   │    │   │    │   │    │    │调  │
├───┼────┼───┼────┼───┼────┼───┼────┼────┼───┤
│ 8  │庙岭港区│10万吨│15万吨级│ 0.07 │ 17.2 │ 1.5 │ 17.94 │ 345  │满足要│
│   │ 34#  │ 级 │    │   │    │   │    │    │求  │
├───┼────┼───┼────┼───┼────┼───┼────┼────┼───┤
│ 9  │庙岭港区│2.5万 │7万吨级 │ 0.08 │ 17.2 │ 1.2 │ 11.14 │ 450  │与相邻│
│   │35#、36#│ 吨级 │    │   │    │   │    │    │泊位协│
│   │    │   │    │   │    │   │    │    │调  │
├───┼────┼───┼────┼───┼────┼───┼────┼────┼───┤
│ 10 │墟沟港区│1.5万 │ 5万吨 │ 0.08 │ 17.2 │ 1.2 │ 11.24 │ 1025 │与相邻│
│   │61#~66# │ 吨级 │    │   │    │   │    │    │泊位协│
│   │    │   │    │   │    │   │    │    │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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