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各级水利主管部门要帮助所属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进一步落实专业设置、人才培养及人事、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推进水利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推行全员聘用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教师队伍。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 进一步提高一线教师待遇,把教职工收入与学校发展、岗位津贴与个人工作业绩挂钩,充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
(四)加强 “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广开“双师型”教师来源渠道,缓解专业教师紧缺的现状,促进“双师型”教师比例逐步提高。积极为水利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参加生产实践创造必要条件,逐步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定期培训、实践和认证制度。鼓励水利职业院校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每年从社会上选聘一定数量的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兼职教师。水利职业院校应积极帮助专兼职教师评聘相关的专业技术职务,不断优化“双师型”教师队伍结构。
(五)完善职业培训方式方法。学习借鉴国内外职业培训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等多种现代媒体和培训手段开展培训,不断改进培训内容和方式方法,并通过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现场培训等多种形式丰富和完善职业培训模式,切实保证培训质量和实际效果。
五、突出重点,积极打造水利职业教育精品项目
(一)实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工程”。由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牵头,中国水利教育协会承担组织工作,按照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积极开展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评选活动。到2010年,争取创建10所(高职、中职各5所)在行业内起骨干示范作用、办学条件良好、办学水平较高、学生就业充分、特色鲜明、行业一流的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其中5所高职院校逐步进入国家级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二)实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计划”。由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牵头,中国水利教育协会承担组织工作,在水利职业院校中开展重点专业评选活动,推动水利职业教育专业建设,争取到2010年在水利职业院校中建设50个特色鲜明、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水利职业教育示范专业点。
(三)实施“水利基层职工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提升计划”。由水利部人事劳动教育司牵头,组织地方水利部门和部属单位,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的作用,利用函授、电大、自学考试、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基层职工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有效提高基层职工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业务技能素质。到2010年,争取累计培训基层单位水利职工30万人次,进一步缓解水利基层单位技能人才缺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