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春运统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内容及时、准确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和信息。春运期间,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在每日上午10时前将前一天的《2007年春运道路旅客运输统计表》《2007年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见附件三、四)分别报送公路司、水运司;每10日后的第一天上午10时前将前10天的《2007年春运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统计表》(见附件五)分别报部公路司和水运司;另外水上旅客运输热点地区信息报送按《“黄金周”和“春运”期间水上客运热点地区运输情况报告制度》执行;道路客运企业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按照部《关于发布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35号)的规定报送。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假日值班电话与2006年“十一”黄金周相比有变动的,请于2007年2月1日前报部。春运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向部报送春运工作书面总结。
春运期间,各地交通主管部门要广泛发放春运安全宣传资料,提醒司乘人员、旅客注意春运安全,部将在春运期间向专业运输企业免费赠送3万册《驾驶员安全行车手册》;要积极配合当地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交通部门采取的各项工作措施和春运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布春运组织方案和有关政策规定,宣传交通基础设施在春运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同时,各省要总结归纳春运亮点工作,形成专项材料或拍摄成图像资料后及时报部,以便我部组织向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报送。每个省份在春运期间报送的专项材料和图像片段均不得少于5个。报送内容可为保障农民工或学生返乡的情况、加强春运安全管理的措施、高速客运、农村客运、滚装客运等在春运发挥的作用、计算机售票、联网售票方便旅客购票情况、车辆安装GPS等科技设备情况、汽车和港口客运站建设成就、应对客运高峰、雨雪天气或突发情况的措施、交通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情况、运输企业为旅客提供优质服务情况等。文字材料不拘形式,主要说明情况和主要数据,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报部。图像资料需要采用DVCPRO或BETCAM专业录像带录制,不要配音,不配字幕,长短不限,可在一盘录像带中集中几个片段,每一个片段应附2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主要内容是事件由头、接受采访的人物、主要情况和有关数据,以特快专递形式报送。
部公路司工作时间电话:010--65292723,65292742(传真);
电子信箱:glyg@moc.gov.cn
部水运司工作时间电话:010--65292637,65292638(传真);
春节“黄金周”期间值班电话:010--65292528,65292534(传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进出广东春运证式样
(一)进出广东省际加班车春运证式样(图略)
(正面)(图略)
(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