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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印发《口岸艾滋病预防与控制行动计划(2006-2010)》的通知

  3.进一步完善艾滋病监测体系和筛查实验室,再建设6个确证实验室,使全系统艾滋病确证实验室数量达到27个,达到合理布局,有效利用资源。进一步完善筛查实验室检测能力,提高监测工作质量。继续开展实验室IEC/ISO17025质量体系认证,提高全系统艾滋病实验室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4.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中,接受过艾滋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达到95%以上。
  5.对检验检疫系统的职工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职工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 90%。
  四、防控策略和行动措施
  (一)广泛深入开展口岸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1.加大口岸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在口岸出入境人员查验场所、候车、候船、候机厅(室)设置艾滋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栏,放置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口岸利用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在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设立咨询室、宣传栏、咨询电话、语音电话自动应答系统或触摸屏,放置宣传资料,提供出入境人员艾滋病防治信息咨询。在边境互市贸易点充分利用人员集中的地点和时机(如集市、节假日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2.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出入境人员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出入境人员艾滋病的防治知识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支持艾滋病防治与关爱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的社会环境。对出入境船员、长途卡车司机、商人、劳务人员、留学人员、边境从事娱乐服务业人员、遣返人员等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检出率较高的人群,分析其高危行为特点,确定科学规范的宣传内容,深入细化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出入境船员、长途卡车司机,在交通工具检疫时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对劳务人员,在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体检时,进行包括艾滋病防治知识在内的卫生保健咨询,发放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资料;对来华留学人员,与接收部门共同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教育,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边境从事娱乐服务业人员,在进行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时,把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培训内容;对检验检疫系统检出的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提供检测后咨询服务。
  3.积极拓宽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渠道。充分利用网络进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在各级检验检疫机构网站上设立艾滋病防治知识专栏,总局统一编写口岸艾滋病防治宣传材料,供下载使用。陆路边境口岸的检验检疫机构要加强与相邻国家有关部门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交流与合作,加大对边民和边境贸易点人员的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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