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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加强蘑菇罐头和盐水蘑菇出口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失效]

  五、经营“两菇”出口的外贸企业和出口生产企业,必须参加罐头分会。罐头分会负责“两菇”出口经营协调工作,制订价格、市场、客户协调方案和保证出口商品质量、维护外贸信誉的措施。要严格控制对香港、澳门的出口和转口。对于协调方案,全体会员必须遵守,对严重违反者,商会可向经贸部建议取消其“两菇”经营权。
  六、严格把好出口商品质量关,各“两菇”出口经营单位,要深入生产企业宣传搞好出口商品质量的重要意义,做好验收、收购工作,按规定办理商检。不符合出口质量标准的产品,坚决不予收购出口。
  七、经经贸部核准的中外合资生产“两菇”企业的出口,仍按有关法规办理。今后不再开办新的生产“两菇”的中外合资企业。
  八、经营“两菇”出口的外贸企业目录调整和补充工作,由经贸部办理。
  以上通知各项规定,自一九八九年九月一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     重新审核后经营蘑菇罐头和盐水蘑菇出口外贸企业目录

  一、经营蘑菇罐头和盐水蘑菇出口外贸企业
  1.中粮工业食品进出口公司
  2.上海食品进出口公司
  3.广东食品进出口公司
  4.浙江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5.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6.四川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7.重庆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8.广西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罐头食品(工贸)联合公司
  9.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二、经营蘑菇罐头出口外贸企业
  1.福建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2.厦门嘉华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3.湖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4.广州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5.宁波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6.江西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三、经营盐水蘑菇出口外贸企业
  1.湖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2.陕西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3.河北省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
  说明:
  1.南京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出口蘑菇罐头由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代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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