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关总署监管一司关于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进口生产用车辆问题的补充通知

海关总署监管一司关于中外合资、
 合作经营企业进口生产用车辆问题的补充通知
 (1989年4月27日 (89)监一特字第74号)


广东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我署(89)署监一字第286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国家限制进口物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条中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进口车辆问题,已作了规定,现再补充说明如下:
  对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而进口的生产用车辆,仍按我署(86)署货字第1183号通知的规定办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