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划委员会、海关总署关于增列第四批“暂停进口的
生产装配线”目录的通知
(1989年2月24日 计技改<1989>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沿海开放市计委、经委(计经委)、经贸厅(委),国务院各部门,广东海关分署,各局、处级海关:
《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控制重复引进、制止多头对外的报告的通知》(国发<1985>90号)在内部执行以来,对控制重复引进、引导消费和投资方向、节约外汇、加强进口宏观管理起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按照国务院关于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合理调整投资结构的要求,并结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及进一步控制重复引直、重复建设的精神,根据国务院授权,经商有关部门,现增列国发<1985>90号文附表一“暂停进口的生产装配线”12页(具体目录见附件),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对国发<1985>90号文件附表一“暂停进口的生产装配线”原已公布的34项,仍按有关文件规定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现新增列的12项,从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日起停止对外签约。在此之前已经签约的,由行业归口部门进行清理,提出处理意见,报国家计委核准,海关凭国家计委特准的文件(计技改文号的文件)验放。
附件:第四批“暂停进口的生产装配线”目录
附件 第四批“暂停进口的生产装配线”目录
序号 名称 归口(或牵头)部门
35 家用冰柜生产装配线 轻工部
36 冰箱及冰柜用压缩机生产装配线 轻工部
37 彩色显象管(含高分辨率显示管、彩色投影管)
生产装配线 机电部
38 显象管用玻壳、电子枪生产装配线 中国包装总公司
39 易拉罐制罐生产线 中国包装总公司
40 利乐包用复合包装材料生产线 中国包装总公司
41 利乐包饮料灌装线 轻工部
42 钨丝生产线 轻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