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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汕头港码头靠泊能力核准的批复

交通部关于汕头港码头靠泊能力核准的批复
(交水发[2006]740号)


汕头市港口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请核准汕头港珠池港区一期工程1#、2#泊位靠泊能力论证报告的请示》(汕港管[2006]67号)收悉。经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汕头港珠池港区一期工程1#、2#泊位按照核准的限定条件靠泊超过码头原设计船型的船舶(详见附件)。
  二、港口经营企业对于通过核准超过原设计船型靠泊的泊位,应严格按照核准的限定条件、船舶靠离泊方案和应急预案等进行船舶靠离泊作业。
  三、港口经营企业应加强对码头设施的日常检测和维护保养,加强对港口航道、港池等水域地形变化的观测,并根据通航条件和船舶靠离泊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港口安全运营。
  四、你局和汕头海事局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船舶靠离泊作业和码头结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
  靠离泊码头限定条件核准表

┌──┬──────────┬────┬────┬───────────────────────────┐
│序号│    泊位    │原靠泊船│核算靠泊│           限 制 条 件           │
│  │    名称    │ 舶吨级 │船舶吨级├───┬───┬────┬────┬─────────┤
│  │          │    │    │法向靠│ 离泊 │紧急离泊│允许最大│   泊位长度   │
│  │          │    │    │岸速度│ 风速 │ 波高 │ 吃水 ├────┬────┤
│  │          │    │    │(m/s) │(m/s) │ (m)  │ (m)  │核算长度│解决方案│
│  │          │    │    │   │   │    │    │ (m)  │ (m)  │
├──┼──────────┼────┼────┼───┼───┼────┼────┼────┼────┤
│ 1 │汕头港珠池港区一期工│2万吨级 │5万吨级 │ 0.10 │ 20 │ 1.5  │ 9.71 │ 275  │与相邻泊│
│  │  程1#、2#泊位  │多用途泊│ 散货船 │   │   │    │    │    │ 位协调 │
│  │          │  位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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