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港澳居民在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内地与港澳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第三阶段的扩大开放政策,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积极促进港澳个体工商户发展。
六、按照统筹区域发展的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做好管理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党组的工作要求,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中个协一起,继续积极参与支持举办“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意中小企业博览会”、“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青海结构调整暨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兰州投资贸易洽谈会”、“中国西部家具建材博览会”等商贸活动,引导东、中、西部个体私营企业加强信息交流、实现东中西部的项目对接和共同发展,为支持东、中、西部合作,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七、发挥职能优势,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总局党组关于贯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部署,进一步加大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力度。一是落实国家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收费减免、提供服务和优化市场环境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创办小企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二是积极支持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就业容量;积极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改革,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等措施安置富余人员,多形式、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积极支持个体私营企业吸纳下岗人员和高校毕业生。三是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指导,鼓励、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在社区兴办餐饮业、零售业、居民服务业、租赁服务业。四是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劳务中介机构发布虚假劳务信息骗取钱财等违法行为。
八、强化监管工作,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个体私营企业监管机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年检验照制度,研究制定《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个体工商户档案管理办法》,提高年检验照的工作效率,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负担,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