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103号)
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请示》(成证字[2005]第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对《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所作的修改(修改后的《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见附件)。你公司可据此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你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
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和《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