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5]207号)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申请》(中建证发[2005]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办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二、对你公司承接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不持异议。相关业务移交后,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终止。在移交工作中,你公司应会同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细致稳妥地做好相关工作,切实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上述业务移交工作应当在两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