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的通报
(建城[2006]29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重庆市市政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
关于修订<中国人居环境奖申报和评选办法>的通知》,经建设部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浙江省绍兴市、江苏省张家港市“中国人居环境奖”;授予“天津市和平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项目”等41个项目“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希望获奖城市和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取得更大成绩。各地要以获奖城市、单位为榜样,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加强城镇、农村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2006年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项目)名单
“中国人居环境奖”获奖城市
浙江省绍兴市
江苏省张家港市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获奖项目
1、天津市和平区社区公共管理与服务项目
2、天津市住宅建筑节能项目
3、天津市大港区小城镇建设工程
4、上海市青浦区青浦新城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项目
5、河北省石家庄市滹沱河综合整治工程
6、山西省长治市黑水河综合治理工程
7、山西省晋城市市区东西两河综合治理工程
8、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东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9、吉林省长春市天嘉公园改造工程
10、辽宁省沈阳市清福陵、清昭陵保护与管理项目
11、辽宁省沈阳市浑河综合整治工程
12、辽宁省凤城市大梨树村村庄改造项目
13、山东省青岛市大村河综合治理工程
14、山东省东营市东城区生态绿化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