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水人教 〔2006〕564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加快实施水利人才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水利事业发展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水利部《关于实施水利人才战略 进一步加强水利人才工作的意见》(水人教〔2005〕37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实施意见
为加快实施水利人才战略,加速培养造就适应水利事业发展需要的年轻一代学术技术带头人,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6号)和水利部《关于实施水利人才战略 进一步加强水利人才工作的意见》(水人教〔2005〕37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部人才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现就实施水利部5151人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立足于水利事业发展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加快实施水利人才战略,确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新人才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鼓励创新的人才培养体制和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德才兼备、创新能力强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队伍,为实现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二、目标
根据水利事业发展战略目标和实施水利人才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滚动培养、重点资助、跟踪管理、鼓励竞争的要求,从2007年起,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在全国水利系统培养造就一支高层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梯队,即:以培养50名左右具有国内外水利科技前沿水平,在国内外水利界有重要影响的创新型领军人才(第一层次)为目标,选拔培养 100名左右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优秀科技人才(第二层次);500名左右在各自专业领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1000名左右在各自学科和技术领域里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成绩显著的中青年科技骨干(第四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