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121号)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东证发[2004]096号)、《关于公司股东变更、修改公司章程的申请》(东证发[2005]096号)、《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不予核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对第十六条“公司各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方式”所做的修改。该条款须依据我会《
关于同意常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增资扩股并更名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3]65号)核准的相关内容加以规定。
二、除上述内容外,核准《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其他内容(经核准的《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见附件)。你公司可据此到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