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贯彻落实《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奥运会申办委,
  2008年奥运会申办委,
  北京2008年奥申委,
  北京奥申委,
  2008年奥申委,
  奥申委,
  Beijing 2008 Olympic Games Bid Com-mittee,
  BOBICO,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2、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徽记与标志(附图二),含彩色的、黑白的和其他表达形式。
  五、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二条第(五)项,需要保护的奥林匹克标志为:
  1、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名称: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第29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奥运会组委会,
  北京奥组委,
  奥组委,
  Beijing Organizing Committee for theGames of the XXIX Olympiad,
  BOCOG,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2、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口号:
  新北京,新奥运;
  New Beijing,Great Olympics;
  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
  Green Olympics,Hi-tech Olympics,People's Olympics;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3、"北京2008"包括:
  北京2008,
  Beijing2008,
  北京二○○八,
  北京二零零八,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4、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第29届奥运会,
  北京奥运会,
  2008年奥运会,
  以上标志含各种彩色、字体、字号和其他表达形式。
  附图一: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略)
  附图二: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徽记与标志(略)
  附图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会徽(略)
  附图四: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商用徽记(略)
  附图五:中国体育代表团专用标志(略)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及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联系方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