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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6号--批准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1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34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一、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二、北京乾诚五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北京思海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四、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五、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六、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
  七、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八、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北京怡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北京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北京太兆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五、北京炜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六、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七、天津市宗欣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八、沈阳亚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十九、延边科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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